
報讀資格
本學房接納所有願意按照神那永遠旨意服事主,且已在教會中參予崗位性服事兩年或以上的基督徒報讀。
課程安排
本學房所提供學習資料,基本以中文為主,以聖經本文為依據,採用學分制,設兩階段主修課程及副修科目。惟學員可按個人學習能力、情況選擇在四至五年內完成。(詳見:「申請簡介」內之「修讀模式」)
九月至十二月 | 上學期 |
一月至二月 | 休假,提供副修科目 (注1) |
三月至六月 | 下學期 |
七月至八月 | 休假,不設副修科目 (注2) |
註 1:副修科目供第二年或以上的學員修讀。 | |
2:同工處理收生時間 |
第一階段課程安排
第一階段為基礎課程,共8科主修科目,學員須在一年內完成。1年內未能完成第一階段者,將被終止修讀資格。
*「一年內完成」第一階段,每學期修讀四科,每週需要至少24小時學習;
「一年內完成」第一階段修讀計劃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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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階段課程安排
第二階段為進深課程,共修24科主修科目,學員可以三年完成。三年內未能完成第二階段者,將被終止修讀資格。
畢業要求
學員須按課程的安排和要求修讀完成整個課程,包括所有32個主修科目(96個學分),及選讀4個副修科目(8個學分),共104個學分;同時,為幫助學員能有更具體、實際的學習,從學員修讀第三學年課程開始,至畢業前,必須按學房所指定時間與地點,出席「綜合能力評核聚會」 (各次聚會時間等詳情,將在會前另行通知) 。學員除了完成學房所有課程,取得合格外,還必須通過「綜合能力評核」的要求,方能畢業。修畢者可獲學房發出之畢業證書。在指定時間內未能完成者,必須重新申請入學。
主修課程概覽 (請點擊科目名稱,了解各科詳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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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的要求
- 為確保學習水準,並鼓勵學員們努力專注學習,所以各科必須按時修讀合格。
- 被取錄者,入學後第一學期,所選讀科目若有一科未能完成,則將被終止修讀資格。
- 在以後的學期,不合格者必須在下學年內重修。 若同一科目2次不合格,則不能繼續重修,直至其餘各科全部完成並達至合格,始容再次修讀;惟不能超越修讀年期。
- 超過一科重修仍不合格者,學房將會終止其修讀資格。
- 在任何科目,所交作業少於30%者,將被終止修讀資格。
- 在第一階段,1年內未能完成所有課程者,
或第二階段,3年內未能完成所有課程者,學房將會終止其修讀資格。 - 學員在學習期間,若被發現有作弊行為,則將被終止修讀資格。作弊行為包括(但不限於):不遵守功課及考試規則、抄襲(例如使用其他來源的全部或部份資料,而沒有說明出處)、在考試前取得題目、未得老師許可而取得答案、共同作答、由別人幫助作答、使用別人的答案等。
- 學房學籍只限報讀的學員使用,嚴禁由他人代讀或替代、頂包學籍。違者將被終止修讀資格,從此不予取錄。
- 先修課程
為了讓學員能夠儘快適應並投入學房課程,新學員必需在開學前(七/八月,會因應安排調動,新學員請留意當下通告)完成遙距學習先修課程,內容包括:- 認識學習模式與規則
- 掌握遙距學習的技巧
- 學習如何分配時間
- 熟習學房電郵系統
學員須知
- 凡修讀本學房課程的弟兄姊妹,須仰望主給予完成所有課程之心志,並求賜人智慧和啟示的聖靈,引導進入屬靈的實際。
- 學員必須按課程的安排和要求,完成學房所設定所有32個主修科目(96個學分),及選讀4個副修科目(8個學分,共104個學分),取得合格,並必須通過「綜合能力評核」的要求,方能畢業。修畢者可獲學房發出之畢業證書。
- 學員修讀模式,必須按本學房所設定;在一年內修畢第一階段各科目後,始能依所提供模式選擇修讀第二階段的各個課程,並以兩階段合共最多不超過四年的時間修讀完成。
- 各科雖有課程之要求,惟報讀的肢體應維持個人平常的靈修和讀經的生活。
- 應儘量避免為完成各科作業或考試而影響教會聚會與服事。
- 因特殊情況,未能於指定時間內完成課程者,必須與該科導師聯絡。
- 為確保課程講義之連貫性,學員除個人因修讀所需之外,請勿以任何形式複製本學房所提供的課程內容。若因特殊情況,有必須複製課程的某部份內容,務請先電郵學房教務部說明,並經得本學房所允,始能複製使用。
- 通訊地址或聯絡方式,如有更改,請儘速以電郵通知本學房。如因電郵、通訊地址、聯絡方式更改,而沒有通知學房,引致接收不到學房消息或課程消息或課程成績等,恕不另行通知與補發。敬請注意。